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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岸婦聯 2013首屆媽媽歌星歌唱選拔賽

一、   旨:配合政府提倡正當休閒娛樂,在弘揚本會為陸配爭取權益保障與援助服務的同時,促進兩岸婦女間的文化交流與互動,增進情誼,共建和諧。

二、 主辦單位:台灣光彩促進會、中華兩岸婦女聯合會。

三、 、承辦單位:巾幗傳媒股份有限公司。

四、 比賽方式:

1.      大賽方式:採初賽、培訓及決賽三階段比賽。(培訓、決賽日期與地點另行通知)

2.      音圓伴唱內建之國台語歌曲為準

如需調KEY請於報名時選填,現場不接受調KEY及自備伴唱帶。)

3.      每場早上09:00 報到,09:30抽籤,10:00開始比賽,至報名參賽者唱完為止

晚上19:00舉辦“兩岸婦聯愛心聯歡晚會”有電視機、油、米等摸彩獎品。

4.      各初賽場區報名參賽者 6010名選手晉級,5場共50名晉級者。

5.      晉級者必須接受大賽委員會安排的 3天專業免費培訓,並繳交培訓履約保證金1000(培訓期滿決賽后,保證金無息退還培訓期滿及格者,始得決賽。

五、 初賽日期與地點共四區五場。

2013101219(星期六)果貿活動中心、1025(星期)君毅里活動中心、

1102(星期)鳳山海光活動中心、1109(星期)福山里活動中心。

六、 參賽資格:

1.      認同本會宗旨,且為中華兩岸婦女聯合會會員或本會陸配俱樂部會員者。

2.     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陸配證明,且年滿20歲以上婦女

3.      謝絕職業歌手(餐廳駐唱、唱片公司、電視臺簽約者)及近一年內參加電視臺歌唱比賽入圍者,敬請讓賢!

七、 報名模式各初賽場區接受 60名報名者參賽,自即日起免費報名,至額滿為止。

八、 報名地點:填妥報名表後至本會(高雄市鼓山區青海路82)賽區委託辦公室,繳交有關證件辦理。連絡電話:(07)555-5988,聯絡人:彭燕如。

九、 報名須知:每人限報名一次;一旦報名後,不可更改曲目及更換參賽人。

十、 評分標準:歌唱技巧 40%、音色音準30%、台風 15%、儀容 15%

十一、 決賽獎勵辦法:

1.      冠軍 1 獎金新台幣3萬元及獎牌乙面。

2.      亞軍 1 獎金新台幣2萬元及獎牌乙面。

3.      季軍 3 獎金新台幣1萬元及獎牌乙面。

十二、 大賽訊息:

1.        大賽所有動態,均在本會官方網站www.lafulian.com公佈。

本大賽最終解釋權,歸大賽委員會所有。

高雄市 中華兩岸婦女聯合會 2013年首屆愛心盃歌唱大賽~~102.10.12~10/19;10/24;11/02;11/09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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