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岸婦聯 2013首屆媽媽歌星歌唱選拔賽
一、 宗 旨:配合政府提倡正當休閒娛樂,在弘揚本會為陸配爭取權益保障與援助服務的同時,促進兩岸婦女間的文化交流與互動,增進情誼,共建和諧。
二、 主辦單位:台灣光彩促進會、中華兩岸婦女聯合會。
三、 協辦、承辦單位:巾幗傳媒股份有限公司。
四、 比賽方式:
1. 大賽方式:採初賽、培訓及決賽三階段比賽。(培訓、決賽日期與地點另行通知)
2. 以“音圓伴唱”內建之國、台語歌曲為準。
(如需調KEY請於報名時選填,現場不接受調KEY及自備伴唱帶。)
3. 每場早上09:00 報到,09:30抽籤,10:00開始比賽,至報名參賽者唱完為止;
晚上19:00舉辦“兩岸婦聯愛心聯歡晚會”並有電視機、油、米等摸彩獎品。
4. 各初賽場區報名參賽者 60名,取10名選手晉級,5場共50名晉級者。
5. 晉級者必須接受大賽委員會安排的 3天專業免費培訓,並繳交培訓履約保證金1000元(培訓期滿決賽后,保證金無息退還),培訓期滿及格者,始得參加決賽。
五、 初賽日期與地點:共四區五場。
2013年10月12、19日(星期六)果貿活動中心、10月25日(星期五)君毅里活動中心、
11月02日(星期六)鳳山海光活動中心、11月09日(星期六)福山里活動中心。
六、 參賽資格:
1. 認同本會宗旨,且為中華兩岸婦女聯合會會員或本會陸配俱樂部會員者。
2.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陸配證明,且年滿20歲以上之婦女。
3. 謝絕職業歌手(餐廳駐唱、唱片公司、電視臺簽約者)及近一年內參加電視臺歌唱比賽入圍者,敬請讓賢!
七、 報名模式:各初賽場區接受 60名報名者參賽,自即日起免費報名,至額滿為止。
八、 報名地點:填妥報名表後至本會(高雄市鼓山區青海路82號)或各賽區委託辦公室,繳交有關證件辦理。連絡電話:(07)555-5988,聯絡人:彭燕如。
九、 報名須知:每人限報名一次;一旦報名後,不可更改曲目及更換參賽人。
十、 評分標準:歌唱技巧 40%、音色音準30%、台風 15%、儀容 15%;
十一、 決賽獎勵辦法:
1. 冠軍 1 名,獎金新台幣3萬元及獎牌乙面。
2. 亞軍 1 名,獎金新台幣2萬元及獎牌乙面。
3. 季軍 3 名,獎金新台幣1萬元及獎牌乙面。
十二、 大賽訊息:
1. 大賽所有動態,均在本會官方網站www.lafulian.com公佈。
本大賽最終解釋權,歸大賽委員會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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